日本生活法律陷阱要避开(二)
黄 玲
陷阱
一,在日本捡了遗失物不交警察,后果是什么?
二,偷拿别人贴了粗大垃圾处理券的行为,是否构成盗窃罪?
三,违规停放自行车,要负刑事责任吗?
在日本生活,除了我们上一讲介绍的日常行为红线,捡拾遗失物、处理粗大垃圾、停放自行车这些极为普通的生活场景,同样隐藏法律风险。很多人依照生活直觉行事,却在不知不觉触碰刑法、条例的边界,理解这部分规则,能够有效规避无心之下的刑事风险。
在路上捡到钱包、手机等遗失物品,不少人抱有“捡到就是运气”的想法,不主动上交警察,这在日本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54条占有脱离物横领罪(侵占遗失物罪),捡到脱离原主人管控的遗失财物,隐匿占为己有,可处一年以下惩役或者十万日元以下罚金、科料。按照《遗失物法》,拾得物品原则上7日之内必须向警察提交申报;如实上交之后,如果失主前来认领,拾得人有权获得物品价值5%‑20%的酬劳金;若三个月无人认领,该财物所有权可以归拾得者所有。反之,捡到物品隐瞒不报、私自使用变卖,即便金额不大,也具备犯罪构成要件。现实当中情节轻微的案件常会不起诉,但一旦报案立案,会留下犯罪记录。
贴上粗大垃圾处理券、摆放在回收点等待自治体回收的旧家具家电,也并非无主物品,私自拿走,有可能构成盗窃罪。很多人误以为主人已经丢弃,就可以随意捡拾带走,但法律上,贴上粗大垃圾券只是委托政府回收,在工作人员正式收走之前,物品的所有权依旧属于原屋主,占有归自治体管理。未经许可擅自搬回家,违背所有者与管理者的意志,转移财物占有,满足盗窃罪成立要件,对应刑法235条,可处十年以下惩役或五十万日元以下罚金。哪怕家具破旧不值钱,也不影响罪名成立。只有垃圾被回收车辆收取之后,才属于处理完毕。
违规停放自行车,一般情况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。日本各大都市都出台自行车停放条例,随意在路边、人行道停放,主要是行政处理。工作人员会把违停车辆搬运至保管场,车主领取时需要缴纳保管手续费,属于行政罚,不属于刑事犯罪,不会留下前科记录。
但是存在例外情形:如果反复恶意违规、或是违规停放造成交通事故、妨碍消防救援等重大危害,会进入刑事处理程序;若是故意将别人停放的自行车私自骑走、藏匿、损坏,则另成立盗窃罪或者器物损坏罪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普通市民日常临时停放,只会面对搬运、缴纳保管费,不必担心刑事处罚。
总而言之,日本法律区分“丢弃”和“委托回收”,区分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。遗失物不可私自侵占,待回收粗大垃圾不能随意捡拾,自行车违停大多属于行政处理。分清生活当中的占有、所有权的概念,跳出日常固有认知,才能避免无心触犯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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